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军事主管部门,在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一、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军事工作的有关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的国防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举办相关的国防活动及专题讲座,增强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加强三个文明建设。
三、当好学校党委的参谋,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武装工作的各项计划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四、负责一年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与承训部队紧密协调,做好军训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物资及服务保障工作。
五、制定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计划,承担与之相关的教务、教学、考核、评定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兵、转复军人安置等工作。
七、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区安全稳定。
八、负责学校人民防空工作。
九、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国防生”的选拔与培养。
十、积极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赋予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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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旭娟(部长) |
| 办公室电话: 88872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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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并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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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美玲(副部长) |
| 办公室电话: 88872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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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武装部、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