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全国高校十佳思政类网站——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星网 >> 文件资料 >> 正文 |
| 关于申报2010年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 ||
| 关于申报2010年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 ||
作者:陈文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0 更新时间:2010-7-5 ![]() |
||
|
关于申报2010年湖南师范大学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和《关于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校发 [2010]2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0年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围绕大学生思想教育(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园区学生管理、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大学生党建(主要包括党员思想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沟通平台建设、心理健康评估)、大学生典型培育(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典型、学习标兵典型、自强不息典型、志愿服务典型)、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社会调研、义工活动)、大学生特色专题教育(主要包括生涯发展教育、公益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国防教育)等内容,不断创新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和队伍建设。 2.项目建设要求:主要做到“三有”,一是有创新,项目能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或难点,提出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二是有影响,项目在校内具有引领作用、示范效应,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能够成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三是有成效,项目要有明确的教育针对性,育人效果明显,学生参与广、受益大,教育功能和示范作用能够辐射全校。 二、项目立项与建设 1.今年全校共确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10项,其中重点立项资助3项(每项资助0.5-1万元)、一般立项7项(每项资助0.3-0.5万元); 2.立项项目建设期为2-3年。项目建设期满需提交项目验收评估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和评估; 3.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学校将授予“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称号; 4.学校将从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需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立项申请书》; 2.各二级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文件袋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及相关电子文本,报送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319办公室);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所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四、项目申报评审安排 1.5月26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和补充材料一并报送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319办公室); 2.5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5月30日,项目批准立项。 五、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及遴选标准 1.项目建设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应为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与班导师; 2.项目建设已在校内实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性,时代特色鲜明、内容载体新颖、方法途径多样; 3.项目能吸引学生广泛参与,在广大学生中形成较强的影响力,在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上成效比较显著; 4.项目建设已得到相关媒体的关注,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 六、其他事项 1.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可以跨单位进行联合申报。 2.项目申报请严格按时间安排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鲁良 陈文雄 联系电话:88872413。
湖南师范大学 2010年5月25日
|
||
| 文章录入:陈文雄 责任编辑:刘姮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