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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管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9    更新时间:2010-1-14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校历,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5日-2月28日,寒假期间是各类学生安全事故高发时期,为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假期,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物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校园秩序,现将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结合对《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放寒假前,要以年级为单位对学生集中开展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以及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学生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包括因病住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开展适当的活动,丰富假期生活。要落实责任,至少安排1名老师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每个年级至少明确2名学生骨干具体负责全年级假期留校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学生离校前要对寝室物品认真清理,电脑等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关好水龙头,切断寝室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四、学生回家时值春运高峰,学生要特别注意旅途安全,做到平安回家,顺利返校。

五、春节是我国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各学院要重点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赌博、酗酒,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崇尚科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确需留在学校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后按申请程序办理手续。申请程序为:由本人提交申请,由学院审核把关,经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征得同意后,须与学生签订自律承诺书,各学院必须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的逐一登记留校学生情况,审核、统计留校学生名单,并有书面备案。

经批准假期留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寒假期间寝室如果只有1名学生住宿,则辅导员要将该生安排与其他学生合住一间寝室,确保在校学生晚间不单独居住,留校女生须保证3人以上集中住宿

八、严禁在学生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对假期违纪的学生学校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九、请各学院将寒假留校的本科学生名单、生病住院学生名单以及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于1月19日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317办公室。

 附件一:假期留校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假期生病住院学生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1月14日

文章录入:教管科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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