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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护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65    更新时间:2010-1-6    

【处发72号文件】

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护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2010年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决定选留各院部分学生参加护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校学生的条件

1、所有护校的学生,必须是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表现良好,服从安排,愿意留作护校的人员,其中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2、凡谈恋爱的学生一律不予选留(由学院把关)。

二、护校学生的职责

1、负责保管宿舍公共财产和学生存放在宿舍的个人物品,个人贵重物品采取分班集中的办法加以保管;

2、做好寝室、楼道的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坚持值班,巡查等工作,并认真做好暑假护校和来访人员登记工作;

4、值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不请人代岗,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5、如在护校中因不负责或擅自离岗而发生各类事故,将追究护校值班人员的责任,并作相应处理。

三、护校学生的选留比例与津贴

1、校本部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2%的比例(天马公寓住宿学生按1%的比例由园区统一报名单)选留护校学生。

2、护校学生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护校天数从元月25日,至228,共计35天,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领取后,按学生实际护校天数发放。

四、几点要求

1、各院选留护校学生时应适当考虑男、女比例和宿舍分布情况;

2、选留护校的学生名单要经院审核,并向学生公布;

3、各院要成立“护栋小组”,指定小组长;

4、护校学生名单请填一式二份(表格附后),于元月10日前送交学生公寓中心;

5、所有护校学生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6、所有护校的学生于元月25日下午300到学生五舍五楼会议室开会,不得缺席;

7、天马园区由园区办公室负责安排;

五、树达学院护校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

 

附件:1、2010年寒假护校学生名单表格

     2、各院护校学生人数及护校经费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015

 

 

文章录入:刘礼礼    责任编辑:刘礼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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